假机票,不仅有无效票号,还有假冒行程单
阿飞猫 2016-01-20 15:28:23 假机票 假行程单 潜规则
闹得沸沸扬扬的携程“假机票”事件终于收场,虽然“代理商”再次成功晋升替罪羊,不过携程给出的“拓宽客户反馈渠道”、“机票赔付标准”等整改措施也终于浮出水面,虽在细节方面仍潜伏着“我说了算”的隐患,但消费者维权时总算可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管这个“章法”是不是“障眼法”,解读君今天要跟你说的,是除了票号之外的另一作假手法——伪造行程单。
“发票”属性,让假行程单泛滥
假机票,除了给你假的电子客票号造成无法登机之外,也包括假的行程单。自2008年,《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明确了“行程单”的“发票”属性后,其顺利成为消费者报销国内机票时的主要凭证。在这次微信公众号“李淼”与携程开撕之前,就有微博大V蒋方舟因携程未提供行程单造成出差机票无法报销的窘境。
因为有利可图,不法分子便瞄上了伪造行程单的“新财路”,在广州越秀区查获的制造假冒客运票据窝点中,“一台手提电脑、打印机、烘干机、纸张切割机”等简单的设备”,不到半个小时,一张伪造的“行程单”就已成型,购买者只需支付40元的价格,便能到单位骗取上千元的报销费用。
杨某做机票销售生意,他常收到一些客户的电话询问能否买到“全价机票”,原来一些客户在乘坐打折航班出差后,为了能够回单位全价报销,想方设法购买伪造的行程单,这无形中给假行程单提供了得以滋生的土壤。
机票里藏猫腻,行程单上动手脚
在机票市场上假行程单的占比有多高,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据,但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行程单业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市场上约有3到4成的行程单是伪造的。
之所以能得出这么惊人的数据,是因为很大一部分假行程单并非销售给个人,而是给那些所谓的“正规”机票代理公司。
在航空服务投诉的案例中,虚假行程单是一个重灾区。李先生通过国内某OTA平台的一家代理商购买了从上海到洛杉矶的往返票,价格为27000元,之后李先生拿着行程单回单位报销时,财务告诉他此行程单是伪造的。
究其原因,李先生的机票很可能是代理商用里程积分兑换的,或是用免票兑换的,因为航空公司为了鼓励代理商多出票,每年都会拿出一定数量的免票给代理商作为额外奖励,代理商会将这些免票二次销售。但无论是积分兑换还是使用免票,行程单上只会显示机建费和燃油费,而机票的价格则是“零”,所以为了应付乘客,代理商不得不铤而走险拿出伪造的行程单。
机票代理潜规则:行程单“缩水”严重
撇开伪造行程单,很多情况下我们在购票后会发现:行程单上客票价格与实收金额不相符。
李女士在去哪儿网上订购了一张从贵阳飞往北京的机票,支付包含机票、民航发展基金、保险费、行程单快递费共计1015元,但收到行程单时却意外发现上面的金额只有840元,在致电网站和代理商后对方告知,少的125元可提供差额发票。
关于此种现象可谓是普遍存在,解读君也在多家OTA平台上特惠机票的选项中发现,提供的发票也只有全额发票或行程单+差额发票两种形式,但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公司的报销系统中只认可行程单有效。
回到问题本身,为什么行程单上的票价与实付金额不同,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那些机票代理商以低价从航空公司拿票,然后又以高价卖给消费者从而赚取差价,所以行程单上的票价“缩水”也不足为怪了,而这一现象俨然已成为机票代理行业的“潜规则”。
解读君有话说:
如果代理商故意伪造行程单骗取乘客机票钱,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利用伪造的行程单以“出具电子客票”手段诈骗旅客2000元以上的,应根据《刑法》第227条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对于机票代理行业的行程单上的“潜规则”,乘客依然有法可依,依照《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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