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简介
发布时间:2019-10-10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设立于1996年,是温州市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二十余年来,坚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执业经验,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首批“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13至201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光正大律师”服务商标被评为鹿城区名牌商标及第十六届温州市知名商标,具有国家商标局商标代理资格,系浙江省高级法院入册的首批省级破产管理人。律所于2016年10月加入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现在温州行政中心市府路拥有2500平方米的一流办公场所。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聚集了一批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在现有近一百二十位律师、实习律师团队中,既有从八十年代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就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具备坚实法律理论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的资深律师;也有自建所以来陆续加入的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知名学府毕业并通过多年实务锻炼,已具有丰富经验的新一代律师。我所主任周光律师担任温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六两届会长、第七届名誉会长,温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温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温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温州市“统一战线智库”首批专家,曾荣获“浙江省优秀中青年律师”、 “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浙江省第二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百名优秀人物”、“浙江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温州市百名党外人士建功工程示范典型”等荣誉称号;执行主任叶林枫、副主任陈兴良和首席合伙人王正善律师分别获得温州市第三、四、五届十佳律师称号;陈兴良、严恒系、王春美、林千多等四位律师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专业律师”;二位律师担任温州市人大代表,一位律师担任鹿城区政协常委,八位律师担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位律师担任温州市政府、市政协、鹿城区政府法律顾问等。
    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本所设立了由优秀专业名律师或资深律师领衔的非诉法律事务部、金融部、法律顾问部、知识产权部、房地产部、民事部、刑事部、行政部和专项法律服务及案件研究中心,并另设有11个专业工作中心(工作室)。2010年10月,在上海设立了上海分所; 2017年12月,又在福建设立了泉州分所。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常年担任四百多家温州知名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已成为温州的特色品牌。在民、刑事诉讼、仲裁代理、公司事务、破产清算、房地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亦均有优良业绩。2013年至今,受温州及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指定成功担任100多家温州及外地企业破产重整、清算管理人。其中,经办的温州市海鹤药业、兴瓯药业破产重整案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破产案例、2013年温州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第四辑《人民法院案例选》。另有多个破产案例入选各地的典型案例。
    “光明厚德 正法经天 大志行地”是“光正大”三字的内涵。寓示着光正大律师坦诚磊落、宽厚仁德、执业为民的服务理念以及维护法纪、践行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志向和思想道德境界。今后,将继续秉承“敬畏法律、忠于事实、诚信执业”的理念,不辱 “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以我们的努力、智慧和团队精神,打造中国律师行业的长盛优秀品牌。

 

获奖记录:

1999年01月——温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
2004年01月——温州市律协首届迎春运动会折反接力跑第一名
2004年11月——“时代商务杯”青年律师辩论赛优胜奖
2006年03月——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
2006年11月——温州市律师趣味运动会同步前进接力赛一等奖
2006年11月——温州市律师趣味运动会往反障碍接力赛一等
2007年06月——温州市法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2008年02月——2007年度先进党支部 
2010年03月——温州市2009年度考核规范化律师事务所 
2010年03月——温州市2009年度考核先进律师事务所
2010年03月——温州市律师行业2009年度先进党支部 
2010年12月——浙江省服务经济建设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
2011年02月——温州市2010年年度考核先进律师事务所
2011年02月——二〇一〇年度温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03月——2011年度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03月——温州市律师行业2011年度先进党支部
2012年03月——第五批温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
2012年11月——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2年12月——《光正大律师报》被评为温州市首届律师事务所优秀刊物
2012年12月——光正大所训被评为温州市首届律师事务所优秀所训
2012年12月——2012年度温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
2013年02月——鹿城区司法局文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03月——2012年度温州市南汇街道重点企业
2013年03月——温州市律师行业2012年度先进党支部
2013年03月——温州市2013年度百分制考核优胜单位
2013年10月——2013年全市律师运动会“五人制”足球赛第一名
2013年11月——温州市司法局2013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群众满意示范基层站所(服务窗口)
2013年12月——温州市人民政府第十六届温州市知名商标
2013年12月——荣获温州市司法局2013年度温州市“诚鼎杯”青年律师辩论赛 “团体优胜奖”
2013年12月——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中共温州市委非公在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评定为“温州市一社一品优秀品牌创建党组织”
2014年1月——温州市律师协会百分制考核“优秀”等次单位 
2014年2月——中共温州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评定为温州市律师行业2013年度先进党支部
2014年2月——鹿城区司法局评定为法律援助单项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2月——温州市律师协会2013年度“十强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荣获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5年2月--被授予“温州市2014年度百分制考核优胜单位”
2015年2月--党支部获授“2014年度先进党支部”称号
2015年2月--获授“2014年度鹿城区服务业50强企业”称号
2015年3月--再度获评“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
2015年6月--荣获“2014年度全市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1月--荣获温州市红十字会捐赠荣誉证书
2016年2月--荣获温州市司法局、温州市律师协会“温州市2015年度百分制考核优胜单位”称号
2016年2月--荣获2015年度“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
2016年2月--荣获“2015年度服务业企业50强”荣誉称号
2016年2月--荣获2015年度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6年2月--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6年3月--荣获鹿城区司法局2015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11月--荣获“2016年温州市优秀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称号
2016年11月荣获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依法治企指定服务机构”称号
2016年12月荣获浙江省律师协会颁发的“首批‘浙江著名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7年1月所商标光正大律师商标延续再次荣获温州市鹿城区名 牌商标
2017年1月所商标光正大律师商标延续再次荣获温州市知名商标
2017年2月荣获温州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百分制考核优胜单位”称号
2017年2月荣获2016年度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7年2月荣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2016年度功勋企业”称号
2018年1月荣获2017年度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称号


 

 

1. 周光律师 
198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中青年律师”荣誉称号;(省级)
2007年6月荣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省级)
2009年11月荣获“第三届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分别于2007年6月、2009年10月荣获省级、市“律师行业辛勤耕耘二十周年纪念”;
2009年11月荣获第三届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省级)
2010年11月荣获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百名优秀人物”称号;(省级)
2010年12月被评为 2010年优秀市政协委员;
2011年4月被评为 温州市2010年度优秀仲裁员;
2011年11月荣获“百名优秀人物”称号;
2011年12月荣获“百名党外人士建功工程”示范典型荣誉称号;
2013年7月《浅析律师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的作用--以海鹤药业为例》获温州市法学会2013年度立项课题;
2015年2月被评为2014年度招商引资先进人物;
2015年9月被温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聘请为温州市行政复议陪议员
2015年12月31日被聘为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名誉会长

2. 王正善律师
分别于2007年6月、2009年10月荣获省级、市“律师行业辛勤耕耘二十周年纪念”;
曾是《浙江名律师》丛书入选律师,2009年10月,其书法作品入选“浙江书法60年”系列大展之“浙江书法新人展”,并入编大展作品集;
2009年12月其作品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书画评展活动“书法类”二等奖;(省级)
2011年11月荣获“温州市诚信律师标兵”;
2012年4月荣获“2011年度温州仲裁工作调解和解奖”;
2012年6月荣获浙江省律师行业“模范党员律师”称号;
2012年7月荣获温州市第五届“十佳律师”;
2016年3月荣获2015年度温州市十佳仲裁员;

 

 

3. 叶林枫律师
2005年获首届“温州青年律师之星”荣誉称号;
2006年获“温州市十佳律师”荣誉称号、“温州市律师队伍社会主义法治历年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2010年8月,其撰写的《论意思自治的边界规则适用》一文荣获二〇一〇年度浙江省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优秀奖;(省级)
2011年7月,其撰写的《浅析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一文荣获2011年度律师实务论文三等奖;
2014年12月荣获“温州最美律师提名奖”;
2016年10月22日荣获“2016年温州市律师运动会“合众杯”羽毛球团体赛项目”第二名;
2016年2月荣获温州市律师协会2015年度优秀工作委员会委员;

4. 陈兴良律师
2004年4月荣获“温州市2003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2005年撰写的《浅议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论文获05年度温州律师实务论文一等奖,
该文已入选《中国当代思想宝库》;
2009年1月被评为“民盟浙江省2007-2008年度先进盟员”;(省级)
2009年2月被评为“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履职优秀代表”;
2009年5月被评为民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省级)
2009年10月荣获温州市第四届“十佳律师”称号;
2009年10月荣获律师温州市“执业20周年纪念奖章”;
2010年12月被评为民盟浙江省2009-2010年度先进盟员;
2010年12月被评为温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履职优秀代表;
2011年2月被评为2010年度民盟温州市委会参政议政积极分子;
2011年5月荣获“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先进个人称号”;
2011年7月被评为温州市律师行业建设突出贡献奖;
2012年4月荣获2011年度温州市政协系统反映社情民意性息工作优秀特邀信息员;
2012年12月,其与程杰共同撰写的论文《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受偿范围若干问题探讨》被评为温州市2012年度律师实务论文三等奖;
2016年2月荣获温州市律师协会2015年度优秀工作委员会委员;
2016年2月2日被聘请为省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任期四年;
2016年4月被聘请为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
2016年6月担任温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2016年8月入选浙江省建设工程领域第一批工程争议评审法律专家;
2016年8月被聘请为温州市互联网发展促进会法律顾问(聘期2016.8-2021.8)
2016年11月被聘请为“第一批温州市政府立法专家库成员”(聘期2016.11-2019.11)
2017年2月7日荣获“温州市律师行业2016年度优秀工作委员会委员”

 


5.
谢力权律师
2001年1月荣获“2000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3年6月荣获“200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6.
张永谦律师
2009年、2010年连续荣获2008年度、2009年度“温州市政协优秀信息员”;
2006年至2012年连续七年荣获“民进温州市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2010年2月,获2009年度温州市优秀政协委员;
2005年3月荣获2004年度民进温州市委员会参政议政积极分子称号;
2008年2月其论文“《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温州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荣获中共温州市委统战部“诤有建言”调研论文评比二等奖,同文2009年7月荣获2009全市律师实务论文三等奖;
2010年11月其撰写的《关于温州近年来村官职务犯罪情况的分析》荣获2010年度中共温州市委统战部“诤友建言”调研活动优秀成果三等奖;
2010年4月,其在2009年承办的王富贵、赵朵诉温州市温瑞塘河整治工程指挥部、温州市鹿城区洪殿街道办事处一般人身赔偿纠纷案获选“2009年度温州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于2011年2月获选浙江省十大法律援助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2011年9月获浙江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例,2011年11月撰写的《溺水女孩王某某人身赔偿维权按》案例荣获温州市第二次妇女维权案例二等奖; 
2011年4月荣获2010年度民进温州市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2011年11月荣获“温州市诚信律师标兵”;
2012年3月荣获2011年度民进温州市委会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2012年5月荣获2007—2011年度民进浙江省委会优秀会员;
2012年6月荣获温州政协《政情民意中间站》栏目履职奖;
2015年12月被温州市三垟强制隔离戒毒所聘请为该所执法监督员;
2015年10月被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为该局第一届政风行风监督员;
2016年2月荣获温州市律师协会温州市第六届“优秀律师”称号;
2016年5月荣获民进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