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发布时间:2017-05-24

我所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于2016年3月30日-2016年4月1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本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领导出席了开幕式。
    为了树立典范、表彰先进,引导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素质,积极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的规定,全国律协制定了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并在评选委员会成员中,邀请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相关单位参加,这对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定工作提供了保障和依据。经各地律师协会在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了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全国律协双优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以投票的方式评定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本次会议开幕式上,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对100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表彰,浙江省共授予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等四家律师事务所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此前我所已经获得“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及2013、2014、2015年度“温州市十强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行业荣誉。今年是我所迎来辉煌发展的第二十个年头。二十年来,我所以品牌、人才、业绩为核心竞争力,以精深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执业经验,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客户提供专业、权威、实用、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我所此次荣誉的取得源于全体光正大人多年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承“敬畏法律,忠于事实,诚信执业”的理念,不辱“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光荣称号,以我们的努力、智慧和团队精神,打造中国律师行业的长盛优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