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8人一审判死刑 熊振林想上诉保条命
发布时间:2009-02-10

 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当日,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合议庭11时45分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熊振林杀死8人后潜逃。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16小时内连夺8人性命的熊振林在法庭上低头了,恳求“一次生的机会”,并寄希望于他臆想中“建国60周年大赦”。昨日,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振林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报复社会连杀8人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开始,熊振林在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从事废品购销经营。因婚姻情感问题,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念头。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熊振林准备了斧头、鱼叉、铜锁等作案工具。今年1月4日,从7时许到24时许,熊振林以残忍的手段连续杀死8名无辜群众。


  案发后,熊振林外逃,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汉被公安机关抓捕。


  否认还要继续杀人


  庭审时,熊振林绝大部分时间低着头,面无表情。在公诉人讯问中,操一口随州口音的熊振林用很小的声音供述了犯罪及逃亡过程,其交待与侦查阶段的供述基本保持了一致。唯有在公诉人问其“除了这8个人,你还想不想再杀人”时,熊振林予以否认,称:“没有更多的打算”。


  希望死缓当庭流泪


  熊振林称,自己的行为给受害者家属带来痛苦,在看守所时写了2封悔过书,希望能够“活在人间,为社会做贡献,恳求判处死缓”,见见年迈的母亲……


  熊振林当庭要求对自己进行精神鉴定。当公诉人提出三点理由反对时,熊振林流下了泪水。


  法院审理后认为,熊振林作案过程精心准备,杀人目的明确,并多次逃过公安机关的追捕,逃跑思路明确,无反常的精神表现。同时,针对熊振林所作的供述,从被告人作案情节到现场的处理等一系列环节来看,足以证明被告人熊振林是在正常意志的支配下实施了整个犯罪行为,因此就熊振林提出的进行精神鉴定,不予准许。


  熊振林当庭认罪,并以写悔过书,欲拍卖房产、捐献器官等方式向受害者家属表示忏悔和道歉。宣判后,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到了熊振林,他表示要上诉。

  ■ 悔过书



熊振林写的悔过书(2月9日摄)。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我其实是一个本性并不坏的人,只是因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击、生意失败,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坏事,给别人的家庭带来了伤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责!深表歉意并愿意积极赔偿!我这个人聪明、善良,头脑灵活,吃苦耐劳,而且年轻力壮,恳求党和政府给我一个生的机会。我会加倍努力,回报社会,多做一些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事。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责和歉意!党和政府如果能给我一个生的机会,让我在劳动中自责,在汗水中灵魂受到鞭打,心灵得到洗礼,获得重生,我感恩不尽!”


  ■ 对话


  熊振林:想上诉 想保条命


  庭审后告诉记者“最大的遗憾是杀了孩子”,对话中多次提及“活着”


  昨日中午,随州市中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处熊振林死刑。听到宣判的那一刻,他有着怎样的心理状态,又在想些什么?庭审后,记者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专访。


  “想保条命”


  记者:是否准备上诉?


  熊振林:还是想(上诉),想保条命。


  记者:你怎么看今天的判决呢?


  熊:还比较公正吧。


  记者:你服不服呢?


  熊:服。


  记者:但是又还要上诉?


  熊:一种求生的欲望吧。


  记者:你今天在庭上说希望国庆60年大赦?


  熊:我只是希望吧。其实我会很多东西,技术方面我也会,手扶拖拉机也会开,在劳改农场我也能给国家做一些贡献的。


  “人活着很好”


  记者:之前你跟媒体说你杀人是因为不想活,但又为什么要为逃跑做准备呢?


  熊:思想上出现了一点转变,有一种求生的欲望。


  记者:杀人时你是不想活还是仇恨呢?


  熊:不是仇恨,不存在恨。当时喝了很多酒,神志有些模糊。我跟爱人(前妻)有点仇恨,有些事没做成(之前熊振林向警方交代,准备杀死前妻)。


  记者:你之前说不想活,今天在庭上怎么又想活了?


  熊:在看守所里,很多犯人给了我鼓励。


  记者:什么样的鼓励?

熊:说人活着很好。


  记者:是什么样的东西又值得你留恋呢?


  熊:我的女儿,养女,是一种亲情吧。


  记者:你母亲今天到现场来了,你看到了吗?


  熊:没看到。她现在好吗?


  记者:你有什么想跟你母亲说的呢?


  熊:好好活着,多活几年。


  “昨晚彻夜难眠”


  记者:昨晚睡得好吗?


  熊:昨晚写了三封信。


  记者:写给谁的呢?


  熊:给朱(情人)的儿子,一封给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还有一封悔过书。


  记者:写了多长时间呀?


  熊:两个多小时。


  记者:睡得好吗?


  熊:彻夜难眠!


  记者:有没有想过是这样的结果呢?


  熊:想过的!看最高人民法院能不能给一个生的机会。


  记者:我在来采访的路上,一位女同志说很想问一个问题,她说“想问问你有没有爱心,连两岁半的孩子都杀了”?


  熊:我最大的遗憾,我最大的遗憾就是这个。

  ■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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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异议”说得最多


  昨日,随州市中院不大的审判庭内有200多人参加旁听,其中包括8名受害者家属。上午9时左右,戴着手铐和脚镣的熊振林被法警押解进法庭被告席。熊振林抬头看了看审判长和辩护人,又扭头看了一眼后边的旁听席。开庭后,熊振林母亲詹红英悄悄坐在了旁听席一角。整个庭审过程中,她都抿着嘴唇仔细地听。


  回答审判长提问及公诉人宣读证人证词时,熊振林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没有异议”。其他多数时间,他都低着头,偶尔抬起头皱着眉头,看一眼发问人,或闭上眼睛沉思一会。庭审过程中,熊振林情绪稳定,眼里依然带着一丝倔狠,甚至当审判长当庭宣判他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他也没有惊慌失措,似乎在他意料之中。


  在看守所中,熊振林写了两封悔过书,以及一封给律师和记者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他写道:今年会不会大赦?请求给一次生的机会,感激不尽!

  ■ 释疑

 


  “当庭宣判 尽早给百姓交代”


  法院称准备充分证据确实;庭审围绕3问题辩论


  为什么当庭宣判?审判长、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泽民说,熊振林案影响恶劣,本着“从快处理恶性案件,尽早给老百姓一个交代”的原则,连日来他们连续加班。由于准备得非常充分,再加上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以当场宣判。


  “看不出有精神病迹象”


  庭审中,熊振林和代理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所犯罪行都不持异议。庭审主要围绕是否该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悔罪能否减轻罪行以及能否借国庆“大赦”展开了辩论。


  熊振林称,半年来,他一直精神压抑,心情郁闷,作案前又喝了不少酒,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作的案。据此,熊认为,他的精神方面有疾病,提出做精神病鉴定并减轻的罪行。


  公诉人胡良智副检察长反驳称,熊振林作案目的明确,杀人态度坚决,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其反侦查能力也极强。从当天的法庭调查来看,熊振林也没有什么反常现象。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精神病方面的迹象。相关调查显示,熊的家属没有精神病史。


  “悔罪是人性回归”


  庭审前几天,熊振林通过律师向法官提交了悔罪书。庭审中,熊振林再次提到悔罪书,并再三表示,已深刻反省,认识到自己犯下的深深罪行,并愿以实际行动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和忏悔。


  公诉人指出,熊振林有悔罪的表现而且愿意积极赔偿被害者家属是好事,这也是人性的回归。熊振林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熊振林对自己的性命却看得非常宝贵,落网后苦寻求生的可能。


  “中国法律没有大赦”


  熊振林提出,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党和政府会不会大赦?


  公诉机关指出,大赦是指国家对某一时期内犯有一定罪行的不特定犯罪人免于追诉和免除刑罚执行的制度。特赦则指国家对较为特定的犯罪人免除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罚的制度。我国法律中只有特赦制度而没有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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