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有风险,购房者须谨慎
发布时间:2012-08-29

借名买房有风险,购房者须谨慎

案例回顾:

党女士名下有套住房,随着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俩筹划着买套大户型做改善。20087月,党女士在城南华城国际看中一套住房,因为考虑国家政策对二套房限制门槛较高,“为了规避二套房高首付、高利率,我与妹妹商量决定用她的身份证买下该套房,首付、月供均由我承担。”党女士诉说,但是情况突然发生变化,党女士的妹妹现在马上要结婚,考虑到妹妹结婚后该套房产财产分割会出现麻烦,或是被认定为妹妹夫妇共同财产,因此党女士最近一直为此事烦恼。“我想请问律师,出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希望律师给我支招。现在后悔用他人身份证购房,有什么办法解决该问题?做婚前财产公证可否?如何证明该房产是我们的?借用妹妹身份证买房,对她会带来什么影响?万一没有好的办法证明房产是我们的,那我又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会不会认定为是妹妹所有财产?万一他们结婚了,会不会作为其夫妻共有财产?如何最大化地维护我的权益?

律师分析:

像党女士这样利用别人身份证购买房屋的情况,现实中比较常见。如果是为了规避国家相关税费政策等原因而采取此种方式购房的,是涉嫌违规的。尤其是,以此种方式购房,房产证将来会办理到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名下,到时签约人即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成为房屋的合法产权人。这样,就将产生房屋产权人为签订合同的人(名义产权人),但实际上的购房人却是付款人的矛盾。基于我国物权法等的规定,在法律上,房屋的产权人将为房产证上登记的人,而实际付款人的权利必将陷入被动。比如,产权人如将房屋出租、抵押、甚至转让的,实际购房人的权利将受到侵害,而此时实际购房人维权的程序将很复杂、成本将会很高。相对的,实际购房人因为没有房产证,在没有名义产权人配合的情况下,将难于行使对房屋权利,比如抵押、租赁、转让。更者,名义产权人可能完全否认实际购房人买房的事实。同时,以后如果将房产证变更到实际购房人名下的,除特殊情形外,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税费。

女士通过借用其妹妹身份证的方式买房,也将不可避免的面临如上的风险。像女士这种情况的,如现在还未交房、产权证还未办理下来的,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除借用合同签订的合同,而由自己实际签订合同购房,当然这样做不可避免的是,首付比例提高,银行贷款利率也得不到优惠,还需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和协助。否则,就一定要保留好自己实际向开发商支付首付款,实际向银行支付按揭贷款本息等的单据,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以证明买房的实际付款人为自己。在收房和物业交接的时候,自己亲自缴纳相关费用,办理相关手续,并保留好相关文件。同时,和名义购房人签订合同,将借用其名义购房,实际是自己付款、办理所有手续,自己购房等的事实约定清除,同时可以找2个以上的中间人对合同进行见证。通过以上的方式,以证明房屋实际为自己购房,应为自己所有。当然,在法律上,此份合同的效力是存在争议的,因为其有规避国家政策之嫌,也正因此,公证处一般是不会给予公证的。

于党女士对房屋在其妹妹结婚后为她妹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担心,须具体分析。对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前收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实践中现在一般直接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当然,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一方要向另一方进行货币补偿;而一方婚前购买,婚后收房、办得产权证的,实践中倾向于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婚前一方首付、还贷的部分,须进行货币补偿。所以,如果女士的妹妹在其收房后结婚的,一般不会认定为其妹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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