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温州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13-08-01

抢夺罪----温州刑事律师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量刑标准

1、数额较大的(1千元)

2、但对曾因盗窃、抢劫、抢夺受过刑事追究(包括因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或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而宣告无罪的)以及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抢夺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的数额较大的起点。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1万)

抢夺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利用行使的机动车抢夺的;(5)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6)抢夺无生活来源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财物的,造成被害人生活困难或自杀的。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8万以上)

抢夺数额50000万元以上不满80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财物的;(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4)利用行使的机动车抢夺的;(5)以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取款人为抢夺目标的;(6)抢夺无生活来源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财物的,造成被害人生活困难或自杀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1、《刑法》第267条、269条;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法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浙法刑(199932

3、二院一厅《关于修改抢夺犯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犯罪和确定敲诈勒索犯罪数额标准的通知》浙高法(199932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27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20056月)

6、二院一厅《关于办理抢劫罪、抢夺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0922

7094月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决定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认定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区别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转化型抢劫中的暴力应相当于抢劫罪中的暴力程度,即使用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对财物的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不法行使有形力,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行为,即必须是针对被害人的实施,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但并不要求实际压制了被害人的反抗。如果只是为了摆脱抓捕,而推推撞撞,没有直接故意威胁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可以不认为是使用暴力。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3738778655

     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温州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团为你提供以下服务: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接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或起诉。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欢迎访问温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http://www.wzxb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