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街头驾车互撞警方对其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3-06-24

父子街头驾车互撞警方对其立案调查

记者从安徽马鞍山市公安局获悉,针对日前发生在该市的两豪车街头追逐相撞事件,公安机关正式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两名肇事车主立案调查。

619上午,安徽马鞍山市雨山路与军民路交叉口发生一起奔驰车和宝马轿车相互追逐、相撞事件。据了解,肇事车主为在马鞍山经商的杨某及其儿子,二人当天因为家庭纠纷引发矛盾冲突。杨某儿子驾驶宝马轿车离开后,杨某立即驾驶奔驰轿车随后追赶。在两人各自驾车行至雨山路欧尚超市路段时,开始相互撞击、追逐,至雨山路与军民路交叉口两车撞击损坏,杨某下车追赶儿子未果,随后双方弃车离开现场。

目前,针对杨某父子驾车在道路上撞击、追逐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马鞍山公安机关正式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杨某父子立案调查。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3738778655

     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温州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团为你提供以下服务: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接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或起诉。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欢迎访问温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http://www.wzxb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