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发布时间:2012-12-14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男,21岁,  x xx x面粉厂工人,住某市x xx x20号。

    法定代理人:康某民,男,64岁,  x xx x市老干部局退休干部,住址同上,系原告人之父。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某林,男,29岁,某面粉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医药费等经济损失15262611元。

事实和理由

    我和被告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2010729日上午11点,我正坐在车间的窗台上休息,被告人从外车间提着一个盛有稀料的小桶放在我的跟前,说足想刷刷小桶拿回家钓鱼,我出自好意地对被告人说:我帮你把小桶烧烧吧。随即划一火柴放在小桶里,桶里的稀料开始燃烧起来,我马上跳下窗台,这时被告人看到自己的小桶着火,一气之下将小桶里的稀料泼到我身上,顿时我浑身着火,疼痛难忍,幸亏在场的同事相救,才免于更大的伤害。

      烧伤后,我先后到解放军某医院和某医学院附属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1831576元,原告A_T-资损失每月245元,休病假每月只开7620元,到目前13个月共219440元,病人营养费(13个月)2000元,病人护理费(3人,40)即原告人的父、母及哥哥按一般临时工计算每天工资10元,共计1200元。其他费用:护理人员住宿费264元,护送病人的车费330元,护送病人、大夫、司机共9人,招待费85元,复印照相费40元,护理人员来回车费15210元,电话费4455元。

     2010910日,经本市公安局司法技术鉴定:烧伤后桡神经致其腕关节、指关节功能严重障碍,功能丧失50%以上,全身烧伤面积40%,最后结论属重伤。被告人现已被x x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原告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负担我因伤致残失去部分劳动功能的伤残补助费124000元、整容费50元,以上费用总计1536261l元,减去被告人缴纳的1000元,应负担原告人5262611元。

   

    此致

x x市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康某(签、印)

                                               

   

 

欢迎访问温州大律师网 http://www.kungfulawyer.com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关键词:温州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免费咨询,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离婚继承,合同纠纷, 房产律师,股权转让,尽职调查,律师见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商查档,行政诉讼,温州法律顾问, 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全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及合规法律咨询)企业并购及产权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组建、民间资本融资、及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IPO)全程法律服务,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私人律师,房产纠纷,拆迁补偿,诚信律师,温州资深律师。智者当借律而行,蓄势而发,精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