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和刑法中从轻、减轻、免除、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0-01-11

一、行政处罚
1
、不予处罚。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虽然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具有特定的情形,而不给予处罚。根据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八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
、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有:一是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是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是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四是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是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3
、从重处罚。
关于从重处罚问题,《行政处罚法》未作明确规定。有的特别法律、法规中做出了规定。
如《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1)因走私被判处刑罚或者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2年内又实施走私行为的;(2)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后在1年内又实施同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3)有其他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的。
又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l)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刑事处罚
1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凡是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一是从宽处罚原则,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排除死刑的适用,对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即使罪行极其严重,也不适用死刑。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所具备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决定和影响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有年龄、精神状态、醉酒以及生理疾病等。《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
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立功: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对立功的处理原则是: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其他

罚金有四种适用方式:一是选处罚金。即罚金作为一种与有关主刑并列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具体情况选择适用。如果适用,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二是单处罚金。即只能判处罚金,不能判处其他刑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偶犯或者初犯;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对犯罪的单位只能单处罚金。三是并处罚金。即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刑法》规定并处罚金时,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罚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罚金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判处罚金。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既可以在判处主刑的同时附加适用罚金,也可以单独适用罚金。

欢迎访问中国功夫律师网   http:// www.kungfulawyer.com

法律咨询:13691261388(崔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