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报案材料
温州市刑警大队:
我叫XXX,今年26岁,籍贯XXX。
7月19日(周六)晚22点30分我和朋友从门市部关门去外边转了一会,回来的时候是1点15分(在我姐姐家睡,离门市部有20米)。睡觉之前开机上了会网,2点30分关机睡觉,上网过程中听到外边不时的有汽车喇叭的响声,后来我去外边看了一下,旧南街口处停有疑似白色的小轿车,灯亮的,车来回走动,持续时间大概有10分钟。
今天上午7点开门市部门时,发现卷闸右侧已被撬开,里边玻璃门的锁子已被剪断。立即拨打110,之后110开车来了,武队长拿工具进行现场取证工作,脚印拍照,最后记录了所丢失的物品概况。
附:具体丢失的物品清单如下:
戴尔笔记本(型号:Dell Inspiron 1420) 1台,购买日期:2008年3月14日;全球服务编号:XXXXX;发票金额:XXXXX元
方正主机一台,价值.....组装机器的主机一台,价值 .........联想15寸液晶显示器一台, .........鼠标键盘两套同时被盗。价值.......金额合计:.......
这次丢失物品,对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原因如下:
一是笔记本是3月份买的。用了4个月,里边已存储了非常重要的数据,造成的后果不可估量;
二是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左右。
所以肯请执法部门尽快立案,早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报案人:
XXX 2018-7-20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
律 师:崔波
手 机:13738778655 (首选联系方式)
电 话:0577-56891983 传真:0577-88319477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98号新益大厦A幢4楼
Email:13738778655@139.com QQ:5785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