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你于 2009年 xx月 xx日就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xx号八区xx号楼底商xxxx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
望收函后10 日内,迁出该房屋。
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阁下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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