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商品与质量》周刊社的采访
发布时间:2009-07-25

崔律师你好,我是《商品与质量》周刊社的记者小魏,想咨询一下相关法律问题,如律师观点和适合用的法条。

下面是具体的案例:

120088月,湖北消费者曾先生反映:200882,他在湖北省宜昌市工贸家电广场店购买了售价9000元一台的索尼KLV40V440A型电视机。曾先生与销售人员谈定售价后,一个柜长认为价格过低,让他以9500元购买,他没有同意。当时该店给曾先生出具了物流提货单,写明当天送货,当时工贸家电广场店以销价过低担心价格外泄为由,没有给曾先生开发票,在曾先生的强烈要求下该店才给他出具了一张欠条,写明一个月后领发票。

当天晚上先生检查工贸家电广场店送来的电视机包装时,发现外包装封带采用的是通用的黄色封箱带,明显是刚贴上的,先生担心是样机,所以没有签收。第二天上午9点他到工贸家电广场店找到该店的经理要求自己提货,其中一名经理态度蛮横,信口说整个湖北都没有货(先生打电话到武昌工贸家电,明确答复有15台存货),并给了先生两个选择,一个是要耐心等,具体等多久,时间不确定,可能一到两个月才有货;另一个是退钱。由于花了很长时间敲定的价格,并且这款电视也选了很久,加上马上奥运了,却被告知无货,因此实在不能接受退款的方案。于是他提出先将样机先给他看,等新机到货后再提,店方一口拒绝。

先生与工贸的经理沟通了一个上午后,终于拿到了发票。但他注意到发票上发货地点写的是大厅,当他问工贸为什么发货在大厅时,得到的答案是出货都要经大厅。但经先生了解,新机出货的地点一般写大仓,如果出货地点是大厅就表明样机。先生说绕来绕去购买的还是样机,这个结果他接受不了。无奈之下的先生,只好以在2008123日下午,按工贸家电广场店的建议办理了退款,在其过程中他还了解到是销售人员将价格报低了,工贸家电广场店怕受罚,所以就取消出售。先生无法接受该店这种不讲诚信的做法,希望工贸家电对此事能够作出合理解释。

220088月,消费者夏先生反映:他于20061226从红安县红太阳水暖洁具购买了由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牛PPR水管,20071月开始装修,20075月入住,200827晚夏先生发现室内墙壁里的水管呈乳头状凸起并胀裂,导致室内都是水,从楼梯一直流到一楼,自此以后房子一直停用,地面的复合木地板也要重新装修,墙面多处变色,家具发霉,室内物品多样受到损坏,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影响了他的生活,并给楼下住户的装修带来不便。

事情发生后,先生及时联系维修,在维修人员确信是水管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先生联系了经销商,长期从事水电安装工作的经销商也承认是水管的质量问题,经销商让先生保留现场,等他联系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后再解决。

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没有查看问题现场的情况下就给出了是天气原因造成的答复,厂家不负责,经销商也没办法。在先生找到红安县消委会后,经销商才要求先生和他到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接待人员极不耐烦,否认其产品有质量问题,但可以补偿一点损失,之后就不了了之了。先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极其不满,他希望武汉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能够赔偿他的损失并就此事给他一个说法。

 

 

第一个问题: 销售者违反买卖合同的约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适用的法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 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二个案例:是一个产品质量问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承担修理、更换或者退赔的责任。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斯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三十五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
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商品存在缺陷的;()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仿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
)在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了,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
)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
)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
)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
)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欢迎访问温州大律师网  http://www.kungfulawyer.com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关键词:温州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免费咨询,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离婚继承,合同纠纷, 房产律师,股权转让,尽职调查,律师见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商查档,行政诉讼,温州法律顾问, 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全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及合规法律咨询)企业并购及产权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组建、民间资本融资、及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IPO)全程法律服务,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私人律师,房产纠纷,拆迁补偿,诚信律师,温州资深律师。智者当借律而行,蓄势而发,精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