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被认定成工伤
发布时间:2013-09-17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认定成工伤

可以认定成工伤的交通事故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工作外出发生的交通事故,此时不论受害人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大小,都应认定为工伤。另一种是上下班途中,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此时应区分受害人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大小,如果受害人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受害人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则应认定为工伤。

目前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被认定成工伤的是否可以获得双份的赔偿”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尽相同,因此当事人在咨询律师的时候可能得到不同的答复。当事人在网上搜索此问题时,绝大多数的解答都是“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其实可以获得双份赔偿的前提是“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对此问题是否有明确规定或者该地区法院的司法实践支持双份赔偿的请求”。很多当事人在网上搜索到其他省市律师解答的“交通事故和工伤,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后咨询本地律师却得到不一样的答复,于是十分困惑。我们建议对于此类问题,当事人还是应该当面咨询本地律师。

此类问题,应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医药费,可以肯定的是医药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另一部分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误工费等,而存在争议的也是这部分费用。实务中,一般来说,对于受害人已经通过交通事故案件获得上述赔偿的,不应再享受工伤的待遇。但是,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数额低于工伤赔偿数额的,工伤应补足差额部分。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13738778655

     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温州最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

  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团为你提供以下服务:

一、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2、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3、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4、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三、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二审辩护人

1、审查管辖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3、会见被告人

4、调查和收集证据

5、出庭辩护

四、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2、调查和收集证据

3、出庭参加诉讼

五、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1、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七、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1、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2、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

3、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接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代为申诉或起诉。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欢迎访问温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http://www.wzxb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