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起诉状
民 事 诉 状
原告 :王xx,男,汉族,19xx年
法定代理人:王xx,男,汉族,19xx年
法定代理人:吕xx,女,汉族,
被告:乔xxx,男,汉族,19xx年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xx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xx, 经理。
地址:太xx市xx街188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后续治疗费7358.35元、误学费2000元、护理费180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营养费900元等共计28818.35元。
2、诉讼费由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协商不成,遂原告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庭审,该院于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按时履行判决。
二次手术后,原告父母多次与被告协商后续医疗费等费用承担事宜,二者都相互推诿、协商未果。
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xx
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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