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侵权了吗?
发布时间:2009-07-03

    为了缓解交通压力,北京市推出了限行措施。交通堵塞问题有所缓解了,但是私家车主却说这样的规定侵犯了他们的物权,真是这样吗?

限行,侵权了吗?

拥堵在河里的羊

汉唐草原水草肥美,羊群密集。不过,这个草原却被一条大河隔成了南北两块。而汉唐草原上的羊喜欢扎堆生活,为了吃到河两岸所有肥美的青草,每年领头羊都会带着羊群来回奔波。吃完了北边的草后,就成群结队地往南边迁移,南边的吃完了,再回北边。

但是,由于羊的数量太多,每次过河总会堵上几天几夜,越是堵越是互不相让,越是互不相让就越堵得严重,而且还有许多羊因此淹死。这一年,有只智商很高的羊向头羊提议,为了大家都能够顺利过河,希望头羊采取限行措施来避免羊群在河里的拥堵。具体的措施就是:把羊分组,编号。

统计了一下,大约有3782564万头羊,差不多和北京市机动车的数量不相上下,而且母羊每年还要生数十万只小羊。每次过河需要5天时间,把羊分成A组,B组,C组……每一组的羊都编上号,比如羊A10000,羊A10001……这样,根据每只羊的尾号来采取现行措施,比如,周一限制尾号为01的羊通过,周二限制尾号为23的羊通过,以此类推。采取现行措施后,每天就会有20%的羊不能过河,这样岂不是省出了河道,避免了大量羊拥堵在河里谁也过不去的局面?

头羊经过认真研究,认为这个做法非常不错,就决定在今年过河时试行一下。不久,汉唐草原北部的草快要吃完了,羊开始了按号过河的行动。限行果然很有效果,没有出现拥堵问题,也没有出现因拥堵而淹死羊的悲惨情景。

但是,也有许多羊质疑限行措施,觉得限行措施侵犯了它们的过河权。提出这一质疑的都是些个大能跑的羊,它们担心自己过河太晚而吃不上对面的鲜草。这些羊认为,应该取消限行措施,如果不取消,它们就要强行过河。由于这些羊的鼓动和宣传,越来越多的羊也认为限行不合理,它们都想:“是啊,如果自己过河太晚,那河对岸的草都被先过去的羊吃完了,我们过去也是剩草残羹了。”

发展到最后,所有的羊都这么想,就怕自己吃不上草。结果到了第三天,所有的羊都不理会限行措施了,纷纷投入到过河的大军之中。由于过河的羊太多,河里羊满为患寸步难行,偏偏这时,阴云密布,雷声大作,顷刻间大雨倾盆而至,河水上涨,大批堵在河里过不去的羊被冲走了。

凭什么限制上路?

北京的交通状况一直比较差,每到上下班高峰时候,5分钟的路程可以走上半个小时。车里的乘客着急、开车的也着急,结果越来越多的车为了抢行拼命往空隙开,导致的结果就是更加拥挤,谁都走不了。

为了缓减交通压力,北京在奥运会期间采取了机动车限行措施,主要是针对私家车和公务用车。单日单号行使,双日双号行使。限行期间,北京市许多道路的拥堵状况得到了缓减。因此,奥运会结束后,许多市民希望能把这个临时措施长期执行下去。最后,在有车族和无车族的博弈下,政府最终采取按车牌尾号每周限行一天的做法。

我买了车,凭什么不让我上路呢?许多人对这个做法很不满意,认为限行措施侵犯了他们的物权。是这样吗?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支配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也就是说,谁买了车谁就拥有了占有、使用、支配车的权利,想今天开就今天开,想明天开就明天开,谁都管不着。这么说来,限行措施确实限制了车主对车的使用权。但是车主的物权要保护,行人的路权更要受到尊重。

一辆车占用的道路大约可以走10个人,这样,在行人和机动车混合的道路上,私家车占用那么多的道路本身就是扩大地行使自己的路权,而挤占了行人的路权。即使是在完全由机动车行使的道路上,私家车占用太多的道路资源也侵犯了乘坐公交车者的路权。按照人人平等的原则,乘坐公交车者的路权也必须得到保障。行人也面临同样的境遇:他们不得不站在斑马线上,等着一辆接一辆的汽车从自己面前驶过。而这些汽车一点礼让的意识也没有,高速交通工具和行人抢时间,这种行为不也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吗?而这种做法,其实别的国家也在采用。

共同分享有限资源

韩国也实行限行制度,所不同的是韩国最先限制的是政府用车,实行五日制的政策:在周一至周五期间,每天按车牌号码尾数来禁止一部分公务车行驶,促使公务员乘公交上下班。

为了解决首尔上下班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状况,在2007上半年,首尔市政府又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减少使用车辆的优惠措施。例如,如果车主选择每周固定的一天作为自己车辆的禁行日,并在车辆上贴上星期X的标志,车主就可以享受减免5%的车辆税、减免10%20%的公共停车场停车费等优惠。另外,还可以享受优惠油价、低通行费等等好处。

其实,限行从某种程度上说已经不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如何合理分享公共资源的问题。道路是公共资源,也是有限资源。在道路有限的情况下,私家车却在不断地增长,挤占了公交、行人的道路,使得行人无处走路,公交车以蜗牛的速度挪动。最后导致的结局就是,众多车辆扎推一起谁都走不了。

而那些认为限行剥夺了私家车车主物权的人,不过是不知道如何分享公共资源的无知者。你买了车但是没有买路,路不是你的私有物品,而是公共资源。限行措施涉及的是如何分享公共资源的问题,当少数私家车主的物权和多数乘坐公交车者、行人的路权发生冲突时,国家为更多人的利益而牺牲了小部分人的权益。

在道路资源还不丰富的时候,所有的车都上路,也许就会像文章开头的故事一样,所有的羊一古脑都下了河,结果羊群拥堵在河里,谁也过不去,一发洪水连命都没了,还怎么去吃草,还有什么机会能享受物权带来的便利呢?

     车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代步工具,只有在使用适度的情况下才能给人们带来便利。使用适度就包括上路车的数量要适度和车的使用频率要适度。特别是相对于我国庞大人口下公共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适度开车就显得更为重要,限行的目的就是让人们适度开车,适度行使自己的物权。所以限行不但没有侵犯私家车的物权,反而更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行使自己的物权,更何况,北京市还要在养路费等税费上给与私家车主以优惠,通过财政拨款来补贴他们,这样就更谈不上侵犯私家车车主的物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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