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12-01

2006年10月份,朱某通过房产中介和卖房主刘某三方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了房屋的价格、房款

的交付方式、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中介费、定金等条

款。朱某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定金8万元,后刘某不配

合办理过户手续。朱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合

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刘某提起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朱某承

担违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驳回朱某其他诉

讼请求。

    李律师代理朱某提起上诉认为,该合同不符合解除

合同的条件,一审法院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北京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朱某的上诉理由,撤消一审判

决,判决刘某继续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

 

 

 

欢迎访问温州大律师网 http://www.kungfulawyer.com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关键词:温州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免费咨询,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离婚继承,合同纠纷, 房产律师,股权转让,尽职调查,律师见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商查档,行政诉讼,温州法律顾问, 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全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及合规法律咨询)企业并购及产权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组建、民间资本融资、及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IPO)全程法律服务,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私人律师,房产纠纷,拆迁补偿,诚信律师,温州资深律师。智者当借律而行,蓄势而发,精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