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 本 案 情
原告在本村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起一栋二层土木结构房屋,原告属农业户口。2003年5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土地赠与协议书》、《赠与书》。并经公证处公证。协议约定:原告自愿将其座落于本村的一半宅基地使用面积120平方米及宅基地上的旧房屋赠与被告,同意被告在所赠与的房屋土地范围内拆旧建新。同年10月原告分别填写《拆旧建新个人建房申请表》、《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拆旧建新。后被告将整栋房子拆除并筹资动工建新房,按约定原告获得了三间门市房、三套住房,被告占有二间门市房和三套住房。现原告对被告所占有的二间门市房、三套住房归属提出异议而诉诸法院。
二、 案 件 处 理 结 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被告基于双方协议的约定取得房产。
三、 律 师 评 析
原告以其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与被告投资的行为符合联建合同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房屋建成后,按投资比例分配房屋,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特征。原告与被告的所签的协议,名为赠与协议,实为联建合同。故被告基于联建合同的约定取得房产。
欢迎访问温州大律师网 http://www.kungfulawyer.com 法律咨询:13738778655(崔律师) 关键词:温州法律咨询,聘请律师,免费咨询,刑事辩护,诉讼仲裁,离婚继承,合同纠纷, 房产律师,股权转让,尽职调查,律师见证,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商查档,行政诉讼,温州法律顾问, 公司法律事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全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及合规法律咨询)企业并购及产权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基金组建、民间资本融资、及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及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IPO)全程法律服务,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私人律师,房产纠纷,拆迁补偿,诚信律师,温州资深律师。智者当借律而行,蓄势而发,精准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