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已坍塌 新房如何继承
发布时间:2013-02-20

老屋已坍塌 新房如何继承

赵某国、赵某花、赵某钢是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弟弟赵某国和妹妹赵某花因为房屋继承问题把赵某钢告上法庭。原告赵某国、赵某花共同诉称,坐落于李沧区下王埠一处房屋是他们父母的夫妻共同房屋,现二被继承人均已去世。

  20079月涉案房屋被拆迁,赵某钢和居委会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领取了相应的补偿款。原告现诉诸法院,请求依法继承房屋的拆迁补偿权益。 

  被告赵某钢辩称,原告要求分割的房屋在20世纪70年代已坍塌,现已不存在。现拆迁的房屋是被告于1999年重新建造的,与原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被告当时翻新房屋,其父亲曾说过谁出钱翻新,房屋归谁。原告的起诉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其起诉应予驳回。

  法院认为,诉争房屋应为原、被告父母的遗产。被告是于20079月与居委会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原告的起诉未超诉讼时效。

  原被告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对拆迁房屋所得房屋补偿权益各享有三分之一,所得其余货币补偿192896元,由被告分得8万元,二原告各分得56448元,因上述款项现在被告处,被告应分别支付二原告各人民币56448元。

  翻新房屋出力

  遗产可以多分

审判长王俊杰说,被告主张现拆迁的房屋是其新建造的,且其父曾说过谁出钱翻新,房屋归谁,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不予采信。在分配遗产时被告可适当多分,但不能改变涉案房屋的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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