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夏宝龙任浙江省委书记
发布时间:2012-12-18

中共中央决定:夏宝龙任浙江省委书记

2012年12月18日14:41新华网周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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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夏宝龙任浙江省委书记

夏宝龙同志

新华网杭州12月18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夏宝龙同志任浙江省委书记。

12月18日,浙江省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中组部副部长张纪南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浙江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通盘考虑,反复酝酿,慎重决定的。

夏宝龙同志1952年12月出生,天津人。曾任天津市河西区区长、区委书记,副市长,市委常委、副市长,2003年11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7年6月不再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职务,2011年8月任代省长,2012年1月任省长。是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简历

夏宝龙,男,汉族,1952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曾任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小学教师,团支部书记;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副书记;共青团天津市河西区委书记;天津市河西区委街道部部长;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街党委书记;天津市河西区副区长;天津市河西区委常委、副区长;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天津市河西区委副书记、区长;天津市河西区委书记、区长;天津市副市长;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浙江省委副书记;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等职。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