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修改前离异的父母可起诉争取子女探望权
发布时间:2010-11-24

婚姻法修改前离异的父母可起诉争取子女探望权

探望权是修改后的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那么在婚姻法修改前经判决离婚的双方,是否有权利探望不与自己共同生活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的,当事人可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当行使探望权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待中止情形消失后,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双方当事人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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